question-icon 卖房公司破产该如何处理?

我之前在一家卖房公司定了套房子,交了部分定金。结果最近听说这公司要破产了,我特别着急,不知道我的定金还能不能拿回来,房子还能不能拿到手。想问问遇到卖房公司破产这种情况,法律上是怎么规定处理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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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破产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卖房公司破产时,涉及到诸多法律问题和处理方式。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破产宣告是指法院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定职权裁定宣布债务人破产以清偿债务的活动。简单来说,就是法院认定这家卖房公司确实没能力还钱了,要开始走破产程序。破产清算则是在公司宣告破产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购房者来说,如果已经支付了全部或者大部分购房款,根据该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利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购房者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障自己的权益。比如,若房屋已经建成且符合交付条件,购房者有可能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获得房屋所有权。 要是只支付了小部分定金,这部分定金可能会被列入普通债权。在破产财产分配时,普通债权是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职工工资等之后进行清偿的。根据该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所以,购房者的定金清偿顺序相对靠后,获得全额清偿的可能性相对较小。 此外,如果卖房公司在破产前存在欺诈等违法行为,购房者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要求赔偿损失。购房者在遇到卖房公司破产的情况时,要及时关注破产程序的进展,积极申报债权,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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