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产公司恶意破产该怎么办?

我买了某房产公司的期房,结果还没交房,就听说这家公司要恶意破产。我交了一大笔钱,房子没着落,钱也不知道能不能拿回来。我想知道遇到房产公司恶意破产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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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遇到房产公司恶意破产的情况,我们可以从多个方面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首先,我们要明白恶意破产在法律上的概念。恶意破产指的是公司通过不正当手段,如隐匿、转移资产等方式来逃避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失。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其一,积极申报债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作为购房者,我们就是债权人,要及时向破产管理人申报自己的债权,提交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据,以证明我们对房产公司享有债权。 其二,调查公司资产状况。如果怀疑房产公司存在恶意转移资产等行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进行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一)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二)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一旦发现有这些情况,我们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这些行为,追回被转移的资产,用于偿还我们的债务。 其三,参与债权人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在债权人会议上,我们可以充分表达自己的诉求,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的讨论和表决,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如果认为房产公司相关人员的行为构成犯罪,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二规定,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通过刑事手段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也有助于我们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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