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今年收到去年的成本票该如何处理?

我在今年收到了去年的成本票,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我担心处理不当会影响财务状况和税务申报,也不清楚相关的法律和财务规定是怎样的。希望了解具体该怎么做,以确保合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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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本票处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企业在今年收到去年的成本票时,处理方式要依据相关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来进行。首先,我们来解释几个关键概念。成本票就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了获取收入而产生成本所取得的发票,它可以用来抵扣企业所得税,减少企业应纳税额。权责发生制是会计核算的一个重要原则,意思是企业的收入和费用应该按照其实际发生的时间来确认,而不是按照款项的收付时间。 从会计处理方面来看,按照权责发生制,如果去年已经对相关成本进行了暂估入账,那么在今年收到成本票时,要先冲销去年的暂估入账分录,然后再按照发票金额重新入账。例如,去年暂估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应付账款 - 暂估”;今年收到发票后,先做相反分录冲销暂估,再按照发票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应付账款 - 供应商”。如果去年没有暂估入账,今年收到发票时,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来进行调整,这是因为去年的账目已经结账,不能直接修改去年的账目。调整时,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记“应付账款 - 供应商”,同时还要调整相关的所得税和利润分配等科目。 在税务处理上,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企业在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也就是说,如果去年的成本在去年没有取得发票,但已经在预缴时扣除了,那么在今年收到发票后,只要在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就可以在去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如果超过汇算清缴期才取得发票,那么要按照规定进行专项申报及说明后,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总之,今年收到去年的成本票时,会计处理要遵循权责发生制和相关会计准则,税务处理要按照税法规定来进行,以确保企业财务和税务的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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