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免税企业收到专票该如何处理?

我经营着一家免税企业,前几天收到了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我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张专票,是直接认证抵扣,还是有其他的处理方式?会不会因为是免税企业就不能收专票,收了之后会有什么影响?希望懂法律和税务的朋友能给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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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免税企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免税企业”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概念。免税企业是指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一定范围内或一定条件下可以享受免征税款优惠政策的企业。而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对于免税企业收到专票的处理方式,根据相关规定,免税项目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所以,免税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不能进行抵扣。通常有以下两种常见的处理方法: 第一种是将专用发票视同普通发票进行处理。也就是说,不进行认证抵扣,直接将发票上的价税合计金额全部计入相关成本费用。例如,企业购买办公用品取得专票,价款为1000元,税额为130元,那么就将1130元全部计入“管理费用——办公费”科目。这种处理方式简单直接,避免了因误认证抵扣而可能带来的税务风险。 第二种是在取得专用发票后,先进行认证,然后再做进项税额转出。认证是为了防止出现“滞留票”的情况。“滞留票”是指销售方已开出并抄税报税,而购货方没进行认证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机关可能会对滞留票进行核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企业可以先认证。认证后,再将对应的进项税额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中转出,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科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所以,免税企业在收到专票时,一定要按照规定进行正确处理,以避免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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