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购货方发票没有抵扣该怎么处理?

我公司收到供应商开的发票,因为一些原因一直没抵扣。现在不知道这没抵扣的发票该咋处理,是退回给供应商重新开,还是有其他办法?希望了解具体的处理流程和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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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购货方发票没有抵扣的情况时,需要根据不同情形来采取相应的措施。首先要了解发票抵扣,它是指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可从销项税额中扣除,简单来说就是少交一部分税。 如果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抵扣且未超过认证期限(目前已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购货方可以联系销售方,把发票联和抵扣联退还给销售方,销售方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规定方法处理。 若发票未抵扣是因为购货方自身原因,如疏忽遗忘等,且业务真实发生,购货方可以将发票入账,其对应的进项税额计入相关成本费用,不进行抵扣。不过要注意,这样就不能再以该发票进行进项税额抵扣了。 要是发票存在开票有误等问题,购货方拒收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已取消认证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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