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诚意金不退该怎么处理?
我买房的时候交了诚意金,现在不想买了,开发商却不肯退诚意金。我也不清楚这诚意金到底啥性质,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遇到这种购房诚意金不退的情况该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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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诚意金是在购房者有购房意向后,为了表达诚意而交给开发商或卖方的一笔钱。需要注意的是,诚意金并不等同于定金,它没有定金那样严格的法律约束力。 从法律性质上来说,诚意金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当购房者不想继续购房时,诚意金通常是可以退还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购房诚意金的情形中,如果开发商或卖方没有按照约定退还诚意金,就属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购房者有权要求其退还。 如果遇到购房诚意金不退的情况,购房者可以采取以下步骤处理:首先,可以尝试与开发商或卖方进行协商。友好地沟通,向对方说明自己的情况和诉求,要求退还诚意金。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沟通记录,比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 如果协商不成,购房者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房地产管理部门有权对开发商的行为进行监管和调查,他们可以从中协调,促使开发商退还诚意金。 若上述方法都行不通,购房者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购房者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比如诚意金的收据、购房意向书等,以证明自己已经交付了诚意金且符合退还的条件。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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