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付的意向金能退吗?
我买房的时候交了意向金,现在因为一些原因不想买了,不知道这个意向金能不能退。我当时也没仔细看相关协议,现在心里很没底,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来说,我这种情况意向金到底能不能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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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意向金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它与定金不同。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而意向金通常是购房者为了表达购房意愿而支付的一笔款项,在没有达成购房合同之前,它并不具有定金的担保性质。一般情况下,如果购房者和开发商或者卖家没有达成购房协议,意向金是可以退还的。这是因为意向金的本质是一种预付款性质的款项,当交易未能达成时,它理应返还给购房者。 不过,如果双方在协议中明确约定了意向金的性质转化为定金,或者约定了在特定情况下意向金不予退还,那么就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来处理。所以,购房者在支付意向金时,一定要仔细阅读相关协议条款,明确意向金的性质和退还条件。如果遇到开发商或者卖家拒绝退还意向金的情况,购房者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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