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认筹金可以退吗
最近在看房子,开发商那边让交认筹金。我有点犹豫,想先了解清楚这认筹金之后到底能不能退。要是交了,最后又没办法退,那我这钱不就打水漂了嘛。就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这认筹金在哪些情况下能退,哪些情况不能退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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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认筹金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退的。首先要明确,认筹金和定金不同,认筹金本质上是购房者表达购房意愿而交给开发商的诚意保证金。 在没有签署相关文书且认筹程序未产生实质约束力时,认筹协议不具备法定效力。一般来说,如果在认筹时与开发商有明确协议约定,若购房者无法选购到满意房屋,开发商应无条件全额退还认筹金,这种情况下认筹金是符合退还条件的。 不过,也有认筹金不能退的情况。如果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合同中将认筹金约定为定金,那么就要按照定金的规则来处理。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也就是说,若因购房者自身原因最终没有购房,认筹金(此时作为定金性质)就不能退;但若是因为开发商的原因或者不可抗力等因素,认筹金可以退。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认筹活动实际上是房地产开发商在未获“预售许可证”前所采取的违法营销手段,已被国家相关部门明文禁止。所以,购房者在遇到认筹情况时要谨慎对待,仔细查看相关协议内容,在认购和签订正式买卖合同时,更要仔细确认条款,防止出现损害自己合法利益的条款。 相关概念: 认筹金:购房者向开发商交的购房意向金,在正式销售前缴纳。 定金:当事人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作为债权担保的金钱,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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