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拖欠农民工工资该怎么处理?


当遇到有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时,可以通过以下多种途径来处理。 首先,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这是解决问题最直接的方式,农民工可以和单位负责人面对面沟通,明确表达自己被拖欠工资的事实以及要求支付工资的诉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所以,农民工与单位协商时,可以依据此条法律,要求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工资。 若协商不成,农民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是专门负责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的部门。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农民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提供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条等相关证据,劳动监察部门会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此外,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之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劳动报酬等发生的争议适用本法。农民工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时,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以及相关证据材料。仲裁委员会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裁决,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仲裁裁决,农民工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最后,如果以上方法都行不通,农民工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有足够证据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会依法审理案件,判决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并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