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资该怎么处理?


当遇到拖欠农民工资的情况时,可以通过以下多种途径来处理。 首先,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解决。协商就是农民工和单位面对面沟通,讲清楚自己付出了劳动,应该得到相应的报酬,要求单位及时支付工资。这是比较直接和简单的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所以农民工有权利要求单位按照规定支付工资。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是专门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政府部门。农民工可以带上能证明自己身份和工作情况的材料,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如果发现单位确实存在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会责令单位限期支付工资。 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一种准司法程序,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进行裁决。农民工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如果农民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农民工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