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厂里不管了该怎么处理?
我在厂里受了工伤,一开始厂里还管,现在突然不管了。我也不知道该找谁解决,医药费还得自己出,后续的赔偿也没个说法。我想知道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通过什么途径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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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工伤厂里不管的情况,劳动者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要明确工伤认定的重要性。工伤认定是确定职工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范围的法定程序。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其次,准备好申请工伤认定所需的材料。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三)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再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劳动者可以确定相应的赔偿标准。 最后,如果厂里仍然不管,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赔偿。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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