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证能如何继承?
我家有个集体土地证,上面是我爷爷的名字。现在爷爷去世了,家里人想把这个证的名字变更一下,可我们都不太清楚该怎么操作。不知道集体土地证能不能继承,要是能继承的话,具体该走哪些流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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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证涉及的土地通常是集体所有,它与我们常见的个人财产有所不同,其继承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确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和土地是两个概念。对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它属于公民的个人合法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所以,房屋是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的。当继承人继承了房屋,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也就拥有了房屋下面土地的使用权。 但是,集体土地本身的所有权是归集体的,不能被继承。继承人继承的只是基于房屋所获得的土地使用权。 如果要办理集体土地证相关的继承手续,一般步骤如下:第一步,确定继承人。根据《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如果有遗嘱,则按照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来确定。第二步,进行房屋评估和继承公证。需要找专业的评估机构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然后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证明继承人的身份和继承的合法性。第三步,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携带继承公证书、房屋产权证书、集体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材料,按照登记部门的要求填写表格、提交资料,完成变更登记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对于集体土地及房屋继承的具体政策和操作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在办理过程中,最好先咨询当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或者相关的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手续的顺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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