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留下的公房孙子怎么继承?
我爷爷之前住的是公房,现在他去世了,我想了解一下我作为孙子能不能继承这套公房,具体该怎么操作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这个资格,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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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公房的概念。公房也就是公有住房,它的所有权是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个人只有承租权,而没有所有权。所以,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公房是不能像私有财产那样被继承的。 不过,在实际生活中,如果符合一定条件,承租人的亲属是可以继续承租该公房的。依据《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虽然此规定部分已废止,但在处理相关问题上有一定参考意义)以及各地关于公有住房的管理办法,一般来说,共同居住人在满足一些要求时,可以申请变更承租人。 对于孙子能否继续承租老人留下的公房,关键在于孙子是否与老人共同居住。如果孙子在老人去世前,已经和老人在该公房共同居住了一定时间(各地规定的时间不同,一般是连续居住满1年以上),并且孙子在本市没有其他住房等符合当地公房管理规定的条件,那么孙子可以向公房的管理单位(比如房管所等)提出变更承租人的申请。 申请时,通常需要准备一些材料,例如老人的死亡证明、本人与老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共同居住的相关证明等。管理单位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就会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孙子便可以继续承租该公房。但如果孙子不符合共同居住等相关条件,那么可能无法获得继续承租的资格。 所以,孙子不能直接继承老人留下的公房,但符合条件时可以申请继续承租。建议你向当地负责公房管理的部门详细咨询具体的政策和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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