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税控专票怎么开具红字发票?

我开了一张税控专票,但是现在发现开票信息有误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冲销。可我完全不知道该怎么操作,是要去税务局办理吗,还是可以在系统里自己弄?具体的流程和要求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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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票红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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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税控专票的红字发票,简单来说就是对原来开错或者需要调整的专用发票进行冲抵修正。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操作及依据。 首先,判断应由哪一方申请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如果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若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如果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接着,在完成《信息表》的填开和上传后,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最后,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整个过程中,无论是购买方还是销售方,都要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操作,确保红字发票开具的准确性和合规性。若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也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咨询,以获得更具体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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