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抵扣了该怎么冲红?

我公司之前收到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完成抵扣了。现在发现发票有问题需要冲红,我不太清楚具体该怎么操作,是我这边直接处理还是得和开票方沟通?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希望了解下这方面的操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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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票冲红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增值税专用发票冲红的概念。简单来说,发票冲红就是对原来已经开具的发票进行冲抵更正,当发票出现错误、退货等情况时,就需要进行冲红操作。对于已经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冲红,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操作流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的规定,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具体的操作流程如下:第一步,购买方填开《信息表》。购买方在新系统中填开《信息表》,这是整个冲红流程的起始步骤。填开时要确保相关信息准确无误,因为这会影响后续的操作。 第二步,系统校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这一步是由税务机关的系统完成的,纳税人只需要等待校验结果即可。 第三步,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也就是说,销售方在接收到购买方提供的《信息表》后,按照规定开具红字发票。 第四步,购买方进行账务处理。购买方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将之前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规定转出,完成整个冲红的账务处理。 总之,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抵扣后的冲红操作,需要购买方和销售方密切配合,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确保符合法律规定,避免出现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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