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该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我公司最近打算销售一批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但不清楚在企业所得税方面该怎么缴纳。不知道计税依据是什么,税率是多少,有哪些相关规定和计算方法。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避免在纳税上出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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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固定资产纳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相关概念。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当企业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时,这部分收入属于企业的应税收入范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其中就包括销售货物收入。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就属于销售货物收入这一类别。 在确定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要以该固定资产的转让收入减除资产净值和相关税费后的余额来计算。资产净值,简单来说,就是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已经按照规定扣除的折旧、折耗、摊销、准备金等后的余额。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一般为25%。但如果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等税收优惠条件,可能适用较低的税率。例如,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在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后,要按照规定的纳税期限,一般是按季度预缴,年度汇算清缴,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要准确核算相关收入、成本和费用,保存好相关的凭证和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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