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有两份工作该怎么交个人所得税?

我现在同时打两份工,一份是全职工作,一份是兼职。每个月发工资的时候我都很懵,不知道这两份工作的个人所得税到底该怎么交。是两份工资加起来一起算税,还是分开算?我担心自己算错了会有税务风险,想问问具体的交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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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税缴纳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一个人有两份工作时,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是有明确规定和计算方法的。首先,我们要了解几个重要的概念。应纳税所得额,简单来说,就是你需要交税的那部分收入。它是用你的综合所得减去一些扣除项得到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扣除项有基本减除费用,目前规定是每月5000元,一年就是6万元;还有专项扣除,这是指你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另外还有专项附加扣除,比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对于有两份工作的情况,在平常预扣预缴税款时,一般是由两个单位分别按照规定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其中,全职工作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款。计算公式是: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累计减免税额 - 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累计收入 - 累计免税收入 - 累计减除费用 - 累计专项扣除 -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 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而兼职工作如果属于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时,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 到了年度终了后,纳税人需要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把两份工作的综合所得合并,重新计算全年应纳税额,再减去平时已经预缴的税额,多退少补。这样做是为了确保纳税人按照实际的综合所得准确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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