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说服检察官不起诉?
我涉及一个案件,现在案子到了检察院阶段。我觉得自己的情况有可以不起诉的理由,但是不知道该从哪些方面去和检察官沟通,要怎么说服检察官做出不起诉的决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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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服检察官做出不起诉决定,需要了解不起诉的类型及相关法律规定,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沟通。 首先,不起诉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法定不起诉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你的情况符合这些条件,就可以向检察官明确指出。 酌定不起诉,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这种情况下,你要向检察官着重说明犯罪情节轻微的事实,比如你在犯罪中的作用较小、有自首、立功、认罪认罚、积极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这些都可能成为检察官考虑酌定不起诉的因素。 证据不足不起诉,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如果是这种情况,你可以协助检察官梳理案件证据,指出证据存在的问题,比如证据之间存在矛盾、关键证据缺失等。 在与检察官沟通时,要以事实为依据,提供相关的证据或线索来支持自己的观点,态度要诚恳、理性。同时,可以提交书面的法律意见,清晰地阐述自己认为应当不起诉的理由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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