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遇到烂尾楼该如何维权?
我买的房子在天津,现在成了烂尾楼,交房遥遥无期,我投入的购房款可能面临打水漂的风险。我想知道具体有哪些有效的维权途径,怎样才能最大程度保障自己的权益,让开发商承担应有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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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津遇到烂尾楼,购房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首先,与开发商协商。购房者有权与开发商友好沟通,要求其恢复施工进度或者退还购房款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开发商未能按约定交付房屋,就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其次,向当地房管部门反映。如果与开发商协商无果,购房者可以向当地房管部门反映情况,请求其介入调解或协调。房管部门作为房地产行业的管理部门,有责任和义务协助购房者解决问题。 再者,通过法律诉讼维权。若上述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购房者可诉诸人民法院。比如,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烂尾楼给自己造成的损失等。在诉讼过程中,购房者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以支持自己的诉求。 此外,购房者还可以团结起来,形成维权组织,选出优秀的业主代表,杜绝搭便车行为,尽快提起诉讼,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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