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该如何认定与取证?
我和伴侣为了买房办了离婚手续,但实际上还是一起生活。现在担心之后有纠纷,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这种假离婚是怎么认定的,又该怎么取证证明是假离婚呢?万一之后有财产分割等问题,这些认定和证据能起到关键作用,所以很想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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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通常指夫妻双方为了达到某种特定目的,比如逃避债务、获取购房资格等,而假意办理离婚手续,但实际上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法律上,我国并没有“假离婚”这一正式概念,只要双方办理了合法的离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就从法律层面上解除了。 关于假离婚的认定,需要从多方面进行考量。如果双方办理离婚后仍共同居住、共同抚养子女、财产混同使用等,这些情况可以作为认定假离婚的参考因素。但这些因素单独或综合起来也不一定能确凿认定为假离婚,还需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判断。 在取证方面,可采取多种方式。例如,可以收集双方在离婚后仍共同居住的证据,像小区物业的证明、邻居的证人证言等。小区物业能证明两人持续在同一住所居住,邻居的日常所见所闻也可作为有力佐证。银行转账记录也很关键,如果双方在离婚后仍有频繁的资金往来,这可能表明双方经济并未真正分开。此外,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也可能包含双方关于假离婚目的的交流内容,可作为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在涉及假离婚纠纷时,以上这些符合法定形式的证据都可能在诉讼中被法院采纳。然而,需要提醒的是,即使能证明是假离婚,在法律上已办理的离婚登记通常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除非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可撤销情形。所以,在涉及所谓“假离婚”时,一定要谨慎考虑其中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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