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代缴职工个人承担的住房公积金分录怎么做?
我是公司的财务人员,在处理账务时遇到了代扣代缴职工个人承担的住房公积金分录问题。不太清楚具体该如何做分录,是借方记什么,贷方记什么,也不知道有什么具体的规定和要求,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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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计处理中,代扣代缴职工个人承担的住房公积金需要按照一定的规范进行分录操作。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概念和分录做法。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代扣代缴住房公积金的含义。代扣代缴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负责对纳税人应纳的税款进行代扣代缴的一种方式。在住房公积金方面,单位有义务从职工工资中扣除职工个人应承担的部分,并代为缴纳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接下来,我们看看具体的分录操作。当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个人承担的住房公积金时,账务处理为:借:应付职工薪酬 - 工资;贷:其他应付款 - 住房公积金。这里的“应付职工薪酬 - 工资”表示企业应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而从这个总额中扣除了职工个人承担的住房公积金部分,所以贷记“其他应付款 - 住房公积金”,相当于企业先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把这部分钱扣下来,形成了企业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一项负债。 当企业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纳代扣的住房公积金时,分录为:借:其他应付款 - 住房公积金;贷:银行存款。这一步操作表示企业把之前代扣下来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款项,通过银行存款支付给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而清偿了之前形成的负债。 相关依据方面,《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规定,企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所以上述的分录操作是符合会计准则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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