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上月的留抵税额本月抵扣分录怎么做?

我在处理公司税务账务时,遇到上月有留抵税额,现在到本月要进行抵扣的情况。我不太清楚在会计分录上该怎么处理,也不知道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担心做错分录会带来税务风险,希望了解具体的分录做法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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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留抵税额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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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留抵税额的概念。留抵税额是指当企业当期的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时,就会出现留抵税额,这部分税额可以留到下期继续抵扣。 在会计处理上,对于上月留抵税额本月抵扣的分录,一般是这样操作的。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上月有留抵税额时,在“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明细账里,可能会出现借方余额反映留抵税额。本月进行抵扣时,如果本月有应纳税额,要把留抵税额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假设本月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产生了应纳税额,并且要用上月留抵税额来抵扣。会计分录如下: 第一步,计算本月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 - 未交增值税 这里“转出未交增值税”是“应交增值税”的一个专栏,用来核算企业月终转出应缴未缴的增值税。“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从“应交增值税”或“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当月应缴未缴、多缴或预缴的增值税额,以及当月缴纳以前期间未缴的增值税额。 第二步,用上月留抵税额冲减本月应纳税额时: 借:应交税费 - 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 - 增值税留抵税额 这样就完成了上月留抵税额本月抵扣的分录处理。这样做的目的是清晰地反映企业增值税的缴纳和留抵情况,符合相关的会计和税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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