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承担社保该如何做账?


在会计处理中,个人承担社保的做账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和流程,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首先,我们来了解几个关键的概念。“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等。而“其他应付款”则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应付和暂收款项,这里主要用于核算个人承担的社保费用。当企业发放工资时,要先从员工工资中扣除个人承担的社保部分。这一步的账务处理是,借方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方记“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和“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这里借方的“应付职工薪酬——工资”代表企业减少了对员工的工资负债,因为扣除了社保费用;贷方的“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表示企业代收了员工的社保费用,形成了对社保机构的负债;“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则表示实际支付给员工的工资。相关法律依据是《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该准则规定,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当企业向社保机构缴纳社保费用时,账务处理为借方记“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和“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贷方记“银行存款”。借方的“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表示企业承担的社保费用支出,“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则是将之前代收的员工社保费用支付出去;贷方的“银行存款”表示企业银行账户资金的减少。通过这样规范的账务处理,企业可以清晰地记录和反映个人承担社保的情况,同时也符合相关的会计准则和法律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