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加计抵减该如何做账?


增值税加计抵减是一项税收优惠政策,简单来说,就是允许特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出一个加计抵减额,用来抵减应纳税额。这能帮助企业减轻增值税负担。 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对于增值税加计抵减业务,需要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当企业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时,借记“应交税费——增值税加计抵减额”科目,贷记“其他收益”科目。这里的“其他收益”科目是用来核算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但又不宜确认收入或冲减成本费用的政府补助等。举个例子,假设某企业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为10万元,加计抵减比例为10%,那么当期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就是1万元,账务处理为:借记“应交税费——增值税加计抵减额”1万元,贷记“其他收益”1万元。 当企业实际抵减应纳税额时,如果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额从抵减前的应纳税额中抵减。此时,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加计抵减额”科目。比如,企业当期抵减前应纳税额为3万元,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为1万元,那么实际抵减时账务处理为: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万元,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加计抵减额”1万元。 如果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但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以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至零。未抵减完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假设企业当期抵减前应纳税额为0.5万元,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为1万元,那么实际抵减时账务处理为: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0.5万元,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加计抵减额”0.5万元,剩下的0.5万元加计抵减额就可以结转到下期继续抵减。 而当企业当期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即应纳税额为零时,当期计提的加计抵减额不需要做抵减处理,在账上体现为“应交税费——增值税加计抵减额”有余额,待以后期间实际抵减时再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