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撤销土地租赁合同?


撤销土地租赁合同,需要依据具体的情形和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操作。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可撤销合同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至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也就是说,如果在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时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况,那么受损害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 其次,如果要走撤销合同的程序,一般要先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比如,如果是因为欺诈而要撤销合同,那就得收集证明对方欺诈的证据,像聊天记录、虚假承诺的文件等。之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交撤销合同的申请。申请时要写清楚请求撤销合同的原因、事实和依据等内容。 此外,还需要注意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所以,一旦发现符合可撤销的情形,要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 如果土地租赁合同中不存在上述可撤销的法定情形,而双方又协商一致同意撤销合同,那么可以通过签订解除协议的方式来终止合同。这种情况下,只要双方就解除合同的相关事宜,如租金退还、土地返还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书面的解除协议,合同就可以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