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该如何签订?
我想在深圳获取一块土地的使用权,打算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但我不太清楚整个签订流程是怎样的,需要提前做哪些准备,要具备什么条件,准备什么材料。希望能了解详细的签订步骤和要点,避免后续出现问题。
展开


在深圳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一系列明确的规定和流程。 首先要明确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概念,它是指市人民政府以拍卖、招标、协议的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使用者向市人民政府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是特区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主管部门,由其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出让合同。 签订前要满足一定条件并准备相应材料。条件方面,如果是协议出让用地,需取得发改部门项目批准文件、环保部门环保批复文件、用地规划许可文件;若是招拍挂出让用地,申请人得是中标人、竞得人或摘牌人,已签署成交确认书且按要求支付相应地价。 材料上,通常包括申请公文、身份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不同性质单位有不同要求)、银行资信证明(政府投资项目无需提供)、有效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方案图、发改部门计划立项批文、环保部门环保批复文件、宗地图等,不同类型用地还有额外要求,比如高新技术项目、产业带园区用地、物流园区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城市更新项目等都有各自对应需提供的文件。 流程上,先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接着按协议出让或招拍挂出让的不同要求完成相应步骤,之后测算地价,申请人领取交款通知单并提交交款收据,管理局制作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最后由申请人签字。 相关概念: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一种政府将国有土地在一定年限内让给使用者并收取出让金的行为。 招拍挂出让:指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的公开竞争方式确定土地使用者。 协议出让:是政府与特定土地使用者通过协商确定土地出让相关事宜。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