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外名苑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该如何解决?
我买了塞外名苑的房子,后来才知道这房子居然被开发商又卖给了别人。我现在很迷茫,不知道自己的权益能不能得到保障,也不清楚该通过什么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想知道具体有哪些解决办法和维权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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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塞外名苑一房二卖问题时,可遵循以下不同情形下的处理准则: 若房屋尚未交付,已进行登记的购房人可视为优先购买方。因为房屋登记具有公示公信的效力,登记能表明购房人对该房屋具有一定的合法权益。 如果双方均未办理预购登记且未实际交付房屋,此时谁先完成不动产预告登记,其权益便更有保障。预告登记的作用在于限制开发商再次处分该房屋,保障购房者将来能顺利取得房屋所有权。 若双方均未办理预购登记且也未实际交付出售房产,谁支付的首笔款项多,则谁享有优先购买权。这是基于公平和对先付款方权益的保护原则。 同一栋房屋分别与不同的购房者签订了买卖合同,谁先实际交付了房产,谁就拥有优先购买权。而对于尚未交付的房产,则应将已进行登记的购房人视为优先购买方。 从法律责任角度,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主要是相关民事法律规定,旨在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制裁一房二卖这种不诚信的行为。购房者还可向相关部门反映,如针对“塞外名苑”的一房多卖问题,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玉泉区分局就曾对其开发企业相关人员采取措施,以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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