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的房产部分要怎么写才有效?
打算和另一半协议离婚,涉及到房产分割问题。我们有一套共同购买的房子,想在离婚协议里写清楚房产归属等相关事宜,又怕写得不对没法律效力。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离婚协议里的房产部分到底该怎么写才有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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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让离婚协议中的房产部分有效,需要满足多个条件,且内容要明确规范。 首先,从主体资格来说,协议双方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简单来讲,就是双方都能清楚明白自己在做什么,对行为及其后果有清晰的认知和判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之一 。 其次,协议内容必须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这意味着双方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关于房产的约定。比如一方以威胁另一方生命安全等手段强迫对方在房产分割上让步,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协议是无效的。 再者,关于房产的约定要明确具体。要写明房产的具体信息,如地址、面积、产权证书编号等;还要清晰约定房产的归属问题,即归哪一方所有;若归一方所有,是否需要给予另一方补偿,补偿金额、支付方式和时间都要写清楚;如果房子还有贷款等债务,要明确还款责任及后续处理方式。 另外,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注明签订日期。同时,最好经过公证,公证能增强协议的法律效力。在书写时,要避免使用模糊、歧义的语言,确保各项条款清晰、可执行。比如不能写“房子以后再说”这种含糊的表述。 总之,为保障离婚协议中房产部分的有效性和双方权益,如有可能,可咨询专业律师,让律师审核把关,确保协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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