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后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现在准备离婚,恰好前段时间家里刚经历拆迁。现在就很纠结拆迁相关的财产到底会怎么分,想了解下法院在这种拆迁后离婚的情况下,一般是依据什么来判的,会怎么划分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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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后离婚,法院的判决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 首先,要确定拆迁补偿财产的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特定情况除外)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像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依据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如果拆迁补偿是基于夫妻共同财产产生的,比如婚后共同房产拆迁获得补偿,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是基于一方个人财产,像一方婚前房产拆迁补偿,一般属于个人财产。 其次,在分割财产时,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且双方能协商一致,那就按协商结果来分。要是协商不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一方对家庭付出较多,或者抚养子女,法院在分配拆迁补偿款等财产时会适当倾斜;如果一方存在过错,像出轨、家暴等,也会少分财产。 对于房屋方面,如果被拆迁房屋是私有性质,所有权在结婚登记前获得,拆迁安置房屋通常是一方个人财产;若在结婚登记后获得,且差价由夫妻共同财产支付,一般认定为家庭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父母的私有财产婚后拆迁,安置房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且差价由夫妻共同财产支付,也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法院会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公平公正地作出判决。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得到的财产,这些财产夫妻双方共同拥有。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是属于夫妻其中一方自己的财产,不是夫妻共同的,比如一方婚前的财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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