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金计税方式选择哪个退税是一样的吗?


在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中,奖金计税方式主要有两种,分别是单独计税和并入综合所得计税,这两种方式在大多数情况下退税情况是不一样的,但也存在特殊情况退税可能相同。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这两种计税方式的概念。单独计税是把奖金单独拿出来,按照特定的税率表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奖金不与我们平常的工资、劳务报酬等综合所得混在一起计算。而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就是将奖金和我们一年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加在一起,然后按照综合所得的税率表来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相关规定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自2024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般情况下,这两种计税方式退税不同。比如,当你的综合所得适用税率较低,而奖金单独计税适用税率较高时,把奖金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可能会少交税,退税就会多;反之,如果综合所得适用税率较高,奖金单独计税适用税率较低,选择单独计税可能更划算。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使得两种方式退税一样。例如,当你的综合所得扣除各项扣除项目后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并且奖金金额也相对较少时,无论采用哪种计税方式,最终缴纳的税款可能都是零,那么退税情况就一样了。因为在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时,本身就无需交税,奖金加入后也不影响纳税情况。所以,具体选择哪种计税方式退税一样,需要结合你的综合所得收入、扣除项目以及奖金金额等因素来综合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