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工资是按缴费基数算吗?
我最近办理了离职,在结算工资时对计算方式有疑问。公司好像是按缴费基数算的离职工资,但我不太确定这样是否合理。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规定上来说,离职工资到底是不是按缴费基数来算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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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工资是否按缴费基数计算,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首先,我们要明白离职工资和缴费基数分别是什么。离职工资是员工在离职时,用人单位按照其实际工作情况应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而缴费基数是用来确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住房公积金等费用的基础数据,它通常与员工的工资收入相关,但不一定完全等同。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里强调的工资支付原则是按照劳动者实际提供的劳动来计算报酬。也就是说,离职工资应该根据员工实际工作的天数、工作岗位对应的工资标准等因素来确定。例如,员工的月工资是固定的金额,那么离职工资就应该按照月工资除以当月应出勤天数,再乘以实际出勤天数来计算。 而缴费基数,它的确定有相应的规则。一般是根据员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来确定,但也有上下限的规定。如果员工的工资收入低于当地规定的缴费基数下限,就按照下限来缴纳;如果高于上限,则按照上限缴纳。所以,缴费基数并不能直接等同于离职工资的计算依据。 在实际情况中,如果用人单位按照缴费基数来计算离职工资,很可能会损害员工的合法权益。因为缴费基数可能低于员工的实际工资水平。比如,员工实际月工资是8000元,但公司为了少缴纳社保费用,将缴费基数定为5000元。若按照缴费基数计算离职工资,员工就会少拿工资。因此,离职工资应按照实际工资标准和实际工作天数来计算,而不是按缴费基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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