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上的名字必然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吗
最近在考虑买房,和家人商量名字写谁的。听说购房合同和房产证名字有关联,就想问问,签购房合同时写的名字,以后办房产证就一定得是这个名字吗?不太清楚其中规定,希望了解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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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购房合同上的名字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这是因为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供购房合同等一系列材料,按照规定,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产证上的名字须保持一致。《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办理不动产登记时,这些材料的信息要相互对应 ,这也要求购房合同与房产证名字一致。 如果是贷款买房,银行借款合同上的抵押人也要和购房合同、房产证上的名字统一,否则银行不予办理相关贷款业务。这主要是为了规避银行的贷款风险,确保产权明晰和还款责任明确。 不过在房产证办理之后,是可以进行过户或者加名操作的。比如进行赠与过户,需要先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赠与公证,然后到财税部门办理完税或免税手续,再到国土房管局的测绘部门出具测绘附图,最后持相关资料,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赠与登记。要是夫妻之间进行析产,要先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夫妻析产公证手续,后续也按类似流程操作。 如果还没交钱办房产证且合同没备案,相对比较简单,直接修改合同名字即可;若合同已备案,通常需要开发商申请撤回备案,改签新合同后重新备案 。如果是夫妻购房希望房产两人共有的话,也可以申请共有产权证,也就是房产证上依然是一个人的名字,附带的共有产权证在法律上标志着房产的共同归属,同时双方可以约定各自的出资额或所占份额,以便在出现财产纠纷时进行合理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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