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企业向员工收取风险准备金合法吗?

我入职一家公司,公司要求我缴纳一笔风险准备金,说是为了保障公司利益,防止员工犯错造成损失。我有点担心这是否合法,我自己也没什么钱,不想稀里糊涂交了这笔钱。想问下企业这么做合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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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企业向员工收取风险准备金一般是不合法的。 首先来解释一下,所谓风险准备金,是企业为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而准备的资金。但企业不能将这种风险防控的成本转嫁给员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这里的“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就包含了企业以收取风险准备金的名义向员工收钱的情况。企业要求员工缴纳风险准备金,实际上就是一种变相要求员工提供财物担保的行为,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如果企业已经收取了员工的风险准备金,员工有权要求企业返还。若企业拒绝返还,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企业限期退还,并可以按照受侵害劳动者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员工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一般情况下企业向员工收取风险准备金的行为是不被法律所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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