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冷静期过了30天是否还有效?

我之前和伴侣去申请了离婚,有30天的冷静期,结果冷静期过了30天我们一直没去办后续手续。现在想了解下,这冷静期过了30天还算数不,还能接着办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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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冷静期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程序里,“冷静期”指的是协议离婚时的离婚冷静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离婚冷静期是30天,从申请离婚开始算。冷静期过了之后,还有30天的时间,双方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冷静期过了30天,也就是从申请离婚开始已经过了60天,且双方没有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共同去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此次离婚登记申请就会被视为撤回。 如果之后还想离婚,就需要重新申请离婚登记,重新经历30天的冷静期以及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申请发证期。所以,冷静期过了30天一般是没有效了,得重新走协议离婚流程。不过,如果选择诉讼离婚,就不适用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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