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是否必须要进行评估?
我家这边要拆迁了,但是拆迁方没说要评估。我不太清楚拆迁是不是一定要评估,不评估的话会不会影响我的权益,我想知道法律上对于拆迁评估是怎么规定的,是不是必须要评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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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拆迁过程中,评估通常是必要的环节。拆迁评估是指由专业的评估机构,依据相关规定和标准,对被拆迁房屋的价值、因拆迁造成的其他损失等进行评定估算的行为。这能为拆迁补偿提供合理、公正的依据,保障拆迁双方的合法权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时,评估是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法定方式。通过评估确定补偿价值,能够确保被拆迁人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避免拆迁方随意定价损害被拆迁人的利益。 另外,对于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虽然目前没有全国统一明确像国有土地那样详细的评估规定,但实践中很多地方也会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相关程序,对被拆迁房屋及附属物等进行评估,以此作为补偿的重要参考。因为只有通过专业评估,才能较为准确地确定被拆迁房屋及相关权益的价值,进而合理确定补偿标准。所以,无论是从保障被拆迁人权益,还是从遵循法定程序的角度,拆迁过程中进行评估都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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