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是否一定要做评估?
我家房子要被拆迁了,但是拆迁方没说要做评估,我不太清楚房屋拆迁是不是必须要做评估。如果不做评估,会不会影响我的补偿权益?我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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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拆迁过程中,评估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程序,通常来说,房屋拆迁是一定要做评估的。 从法律概念来讲,房屋拆迁评估是指由专业的评估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和标准,对被拆迁房屋的价值进行评定估算。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确定一个合理的补偿金额,让被拆迁人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这就明确了在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时,必须通过评估来确定房屋价值。 同时,该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这保障了被拆迁人在评估机构选择上的参与权和公平性。 如果不进行评估,拆迁补偿就缺乏合理的依据,很可能导致被拆迁人的补偿过低,损害其合法权益。所以,为了保障被拆迁人的利益,房屋拆迁通常都需要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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