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时不想进行评估可以吗?
我家房子要被征收了,但是我觉得评估很麻烦,也担心评估结果对我不利,所以不想让他们评估,不知道在法律上这样行不行,想了解一下相关规定。
展开


在房屋征收过程中,通常是不可以拒绝评估的。房屋征收评估是整个征收工作里非常关键的环节,它能为征收补偿提供合理、公平的依据。 从法律层面来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这意味着评估是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法定方式,通过专业评估机构按照既定办法进行评估,才能保障补偿价值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如果被征收人拒绝评估,会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一方面,征收部门难以确定合理的补偿金额,这可能导致补偿协商陷入僵局。另一方面,若进入后续的法律程序,被征收人拒绝评估可能会被视为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影响最终的补偿结果。 不过,被征收人对于评估机构的选择、评估过程和评估结果是享有一定权利的。根据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所以,被征收人不需要因为担心评估结果不利而拒绝评估,而是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