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必须先评估吗?
我家这边要拆迁了,拆迁方直接就说给多少补偿,也没见他们做评估。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拆迁是不是必须先进行评估呢?不评估直接给补偿合不合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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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拆迁过程中,通常是需要先进行评估的。拆迁评估是指在拆迁公告下发后,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对拆迁区域内的房产进行价格评估确定的行为。 从法律依据上来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这就明确了评估在拆迁补偿中的重要地位。因为只有通过专业的评估,才能合理确定被拆迁房屋的价值,从而给予被拆迁人公平、合理的补偿。 如果不进行评估就直接确定补偿数额,很可能导致补偿不合理的情况出现。比如,被拆迁房屋所处地段较好、房屋质量较高,但拆迁方没有经过评估,随意给出一个较低的补偿价格,这显然损害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所以,先评估是保障拆迁公平、公正的重要环节,也是法律规定的必要程序。当然,如果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还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复核评估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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