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过户给子女是否属于夫妻财产?
我家有套拆迁房,现在打算过户给子女。但我有点担心,不知道这房子过户后算不算是子女夫妻的共同财产。要是算共同财产,万一以后子女婚姻出问题,财产分割就麻烦了。所以想了解下,拆迁房过户给子女到底属不属于夫妻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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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拆迁房过户给子女是否属于夫妻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获得的财产,夫妻双方对这些财产都有平等的处理权。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就是只属于夫妻中某一个人的财产,另一方没有权利处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也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在过户拆迁房时,明确表示是赠与子女一方,比如签订赠与合同,在合同中写明该拆迁房只赠与自己子女,与其配偶无关。那么这种情况下,拆迁房就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是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子女一方,按照法律规定,就会被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从而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关键在于是否有明确的赠与指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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