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过户走赠予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名下有套房子,打算过户给孩子。孩子已经结婚了,我想走赠予的方式把房子给他。但我担心这房子会成为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以后万一有什么变故,房子会被分走一部分。我就想问问,通过赠予过户的房子,算他们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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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判断房子通过赠予过户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时,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在婚姻期间,一方接受赠予的房产,没有明确约定只归一方所有,那么这套房子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赠予他们一套房子,没有特别说明是给某一方的,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夫妻二人共同拥有。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如果赠与人在赠予时明确表示该房子只赠予夫妻中的一方,并以书面合同等形式确定下来,那么即便房子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过户的,也会被认定为受赠方的个人财产。例如,父母在赠予房产时,签订赠与合同,明确写明房子只给儿子或者女儿一人,与配偶无关,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受赠子女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房子过户走赠予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在于赠与人是否明确表示该房产只归夫妻一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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