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离婚是否必须要回户籍地?
我和我对象打算离婚,但是我俩现在都在外地工作,回去一趟挺麻烦的。想问问办离婚是不是必须得回户籍地去办呀?要是不用回户籍地,还有啥办法能离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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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不一定必须回户籍地,这需要分情况来看,离婚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协议离婚方面,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在传统模式下,协议离婚是需要回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过,为了方便群众办事,我国开展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自2023年6月1日起,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共20个省(区、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这些试点地区,如果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 诉讼离婚方面,并不受户籍地的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所以,如果夫妻一方离开户籍所在地在外地居住满一年以上,另一方可以在对方的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综上所述,办离婚不一定要回户籍地,具体要根据离婚方式以及所在地区等实际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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