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协议书关于房产分割是否需要公证?

我和配偶准备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里对房产分割做了约定。但我不知道这个关于房产分割的内容需不需要去公证。不公证会不会有风险?公证又有什么好处呢?我想弄清楚到底有没有必要去做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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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公证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协议书里关于房产分割的内容,不强制要求公证。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理解一下离婚协议和公证的概念。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书面协议。只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且是双方自愿签订的,那么它自双方签字时就具有法律效力。而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里并没有要求离婚协议必须经过公证才有效。也就是说,离婚协议书里关于房产分割的条款,只要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条件,无需公证就具备法律效力。 不过,公证也有一定的好处。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其证明力相对更强。如果日后因为房产分割问题产生纠纷,公证文书可以作为强有力的证据,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当事人的举证负担。而且,有些房产管理部门可能会要求提供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所以,是否对离婚协议书里的房产分割内容进行公证,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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