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员工是否算无偿委托?
我是一家小公司老板,最近安排了一位员工去帮公司办点事,没提报酬的事儿。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委托员工办事算无偿委托吗?要是员工在办事过程中出了啥问题,责任该咋算呢?
展开


在法律层面,委托员工是否算无偿委托,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无偿委托指的是在委托关系中,委托人不需要向受托人支付报酬。而判断委托员工办事是否属于无偿委托,关键在于双方是否有关于报酬的约定。如果在委托时,明确表示没有报酬,或者按照公司以往的惯例、行业习惯等,此类委托事项是没有报酬的,那么就可以认定为无偿委托。 在我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也就是说,如果是无偿委托,员工只有在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才对公司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若是有偿委托,员工只要有过错导致公司损失,公司就可以要求其赔偿。 所以,判断委托员工是否为无偿委托,要依据是否有报酬约定等情况。并且,不同性质的委托,在员工造成损失时的责任承担也有所不同。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