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农产品初加工是否需要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
我打算进行食用农产品初加工,比如把新鲜水果简单清洗、分级、包装。但不清楚这种初加工需不需要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担心不办违法,办的话又怕手续麻烦,想知道相关规定到底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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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农产品初加工是否需要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的概念。食用农产品初加工,指的是通过分拣、去皮、剥壳、干燥、粉碎、清洗、切割、冷冻、打蜡、分级、包装等方式,对刚收获的农产品进行简单处理,使其保持原本的基本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比如把刚采摘的苹果进行清洗、分级、包装,这就属于初加工。 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不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食用农产品是指来源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通常情况下,单纯的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如果只是维持农产品的基本自然状态,没有改变其本质属性,一般不需要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例如农民把自家收获的稻谷进行简单脱壳得到大米后直接售卖,这种就无需办理。 然而,如果初加工过程超出了简单处理的范畴,改变了农产品的基本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使其不再是初级农产品,而是成为了加工食品,那就需要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比如将水果制作成果脯,这个过程涉及到了添加糖、防腐剂等加工工艺,改变了水果原本的状态,就属于加工食品,需要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 所以,判断食用农产品初加工是否要办食品生产许可证,关键在于加工的程度有没有使农产品转变为加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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