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社保要自己全额承担吗?
我辞职了,公司说之后社保要我自己全额承担。我不太明白,我都已经离职了,为什么还要自己全掏社保钱呢?这合理吗?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看,辞职后社保到底该怎么处理。
展开


在我国,社保是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项重要制度。一般来说,社保费用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一定比例共同缴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则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无需缴纳。 当劳动者辞职后,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就终止了。从劳动关系终止的那一刻起,用人单位就没有义务再为该劳动者缴纳社保费用。如果劳动者在辞职后没有马上找到新的工作单位,又希望继续缴纳社保以保障自己的权益,就需要自己承担全部的社保费用。不过,这里所说的自己承担社保,通常是通过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来缴纳,缴纳的险种一般只有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如果劳动者在辞职后很快找到了新的工作单位,那么新单位会按照规定从入职当月或者次月起为其缴纳社保,费用依然是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分担。 所以,辞职后是否要自己全额承担社保,取决于劳动者是否找到了新的工作单位。如果没有新单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时就需自己承担;若有新单位,则由新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比例共同缴纳。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