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我准备结婚了,对象家父母打算出资买房。我想知道,如果是婚前对方父母出资买的房子,这房子在法律上算不算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呢?我就是想提前了解清楚,心里有个底,避免以后有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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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结婚前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买房,并且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这种情况下,房屋属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这是因为从法律角度,父母的这种出资行为,通常被看作是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就好比,父母明确是给自己孩子买的房子,自然就属于这个孩子个人啦。相关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其次,要是结婚前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然后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那么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而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这是因为房子虽然是一方父母出首付买的且登记在其子女名下,但婚后夫妻共同参与了还贷,所以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另一方是有权益的。依据同样是上述司法解释第二十九条。 最后,如果结婚前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登记在双方名下,这种情况应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要是双方约定了共有方式是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并进一步约定了各自份额,那就按约定享有产权。要是双方对共有方式没有进行约定,则视为等份共有。这是因为既然登记在双方名下,就表明双方都对这个房子有相应的权益。 总之,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归属问题较为复杂,要综合出资情况、登记情况等多方面因素来判断。相关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婚前个人财产: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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