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公婆出首付贷款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和老公婚后买房,公婆出了首付,剩下的钱是贷款支付的。现在我担心万一以后出现什么变故,这房子的归属会成问题。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房子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是怎么界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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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公婆出首付贷款买房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要看公婆的真实意图。如果公婆明确表示该房产是赠与夫妻双方的,比如签订赠与合同等书面文件,或者直接明确告知是给夫妻二人共同所有,那么此房产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除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归夫妻共同所有。 其次,房贷的偿还情况也很关键。如果婚后是夫妻二人共同承担银行的房贷本金和利息,那么该房产大概率会被默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夫妻共同还贷的行为,使得双方对房产都有一定的经济投入和贡献。 然而,如果公婆明确表示房产仅赠予男方,比如有书面声明或者其他明确证据,且贷款由男方独自负责偿还,那么在法律层面上,这处房产很可能会被视作男方独自拥有。例如,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最后,夫妻双方的约定也会影响房产的归属。如果夫妻二人在婚前或婚后已达成共识并签署相关协议,明确了这处房产的归属权,那么应按照协议内容来确定房产的归属。这体现了法律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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