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证写谁的名字房子就一定是谁的吗?
我打算结婚,最近在考虑买房的事。我有点纠结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有人说写谁名房子就是谁的,可我觉得没这么简单。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婚前房产证写谁名字,房子就真的一定是谁的吗?这其中有什么法律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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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前,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并不意味着房子就绝对属于谁。这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看一方出资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情况。如果是一方在婚前用自己的钱购买房子,并且把房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这个房子就属于出资方的个人财产。打个比方,小张在结婚前自己出全款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也只有他的名字,那这套房子就是小张的个人财产。就算以后结婚又离婚了,另一方也不能要求分割这套房子。 再说说一方出资但登记在对方名下的情况。这种情况下,通常会被视为出资方对对方的赠与。不过,要是两人最后没有结婚,出资方是可以要求对方返还房子或者购房款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中关于赠与撤销等相关规定。比如,小王在婚前出全款给女朋友小李买了套房子,房产证登记在小李名下,可后来两人分手没结婚,小王就有权要回房子或者购房款。 还有双方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情况。这种情形在司法实践中比较复杂。一般会根据双方的出资比例等因素,按照共同财产来处理。如果能证明是为了结婚而共同购买,即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可能会认定为共同财产。例如,小赵和小钱准备结婚,两人一起出首付买了套房子,贷款也是两人一起还,但房产证只写了小赵的名字。要是以后他们离婚了,小钱可以根据自己的出资情况要求分割房子。 最后是双方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情况。这种情况很明确,房子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不管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双方对房子都享有相应的权益。比如,小孙和小周一起出资买房,房产证上写了两人的名字,那这套房子就是他们两人共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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