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到底属于谁?
我打算结婚了,最近和对象在商量买房的事。我想知道,如果是婚前买的房子,这房子的归属到底是怎么算的呢?是出钱的一方,还是写名字的一方?不同的情况会不会有不同的判定结果呀,我真的很想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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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的归属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 首先,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全额购买房产,并且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该房产就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这就好比你在结婚前自己花钱买了个东西,这个东西自然是完全属于你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其次,如果一方在婚前支付了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且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方名下。这种情况下,虽然房子是婚前开始买的,但婚后夫妻一起还了贷款,离婚时该房产一般会判归产权登记一方,但对于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比如,婚前A付首付买了房,婚后A和B一起还贷,离婚时房子大概率归A,但A要给B一定的补偿。这也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 再者,若双方在婚前共同出资买房,登记在双方名下,那房子属于双方共有财产。就像两个人一起出钱买了个东西,这个东西就是两个人共有的。要是登记在一方名下,可能会根据出资情况按份共有或者认定为赠与等情况。总之,婚前买房归属问题比较复杂,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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