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当月公司不给交公积金合法吗?
我刚入职一家公司,这个月发工资的时候发现公司没给我交公积金。我不太清楚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就想问问入职当月公司不给交公积金合不合法,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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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入职当月公司不给交公积金是否合法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了解住房公积金的基本概念。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它是职工的一项重要福利。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单位有义务在录用职工一定期限内办理公积金缴存相关事宜。 从法律角度严格来说,虽然条例未明确是入职当月,但规定了30日内办理缴存登记。如果入职时间较早,在30日内跨月了,从公平和保障职工权益角度,当月就应该为职工缴纳公积金。但如果入职接近月末,办理缴存登记时间不足,可能会顺延到次月。 如果公司没有按照规定为职工办理公积金缴存手续,职工可以先和公司进行友好沟通,了解公司不缴纳的原因。若沟通后公司仍不改正,职工可以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举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处理,若查证属实,会责令公司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会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通过这样的方式,职工能够维护自己在住房公积金方面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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